近日,许多省份都公布了高考分数线,高校招生成为了许多学生和家长关注的焦点话题。
据最高人民法院消息,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高考招生诈骗案件。
在该案件中,刘某向肖某声称自己与A音乐学院有“计划内预留名额”的协议。只要肖某支付12万元操作费,孩子就能通过特招被A音乐学院录取,并且A音乐学院的老师会免费给孩子进行培训。然而,肖某发现刘某并未履行事先协议的艺术培训,且A音乐学院录取名单中也没有肖某好友孩子的名字。此外,肖某也无法联系上刘某。经过电话咨询,A音乐学院招生办回复称从未有“计划内预留名额”,这让肖某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报警。
同时,被告人刘某向杨某介绍,他可以帮助杨某的孩子在合同期间进入某体育学院体育舞蹈专业。杨某与刘某签订了一份居间协议,并支付了9.5万元的费用。然而,在约定的日期,杨某并未收到孩子的录取通知书。刘某欺骗杨某称,他的孩子已被某体育学院录取,但需要缴纳大一的学费。杨某于是向刘某转账了1.1万元。
随后,刘某向杨某寄送了一份某体育学院补充入学行程安排、补录申请表和补充入学说明书,声称杨某的孩子已被某体育学院录取。然而,直到杨某报案,他都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
对其他被害人也是如此,刘某最终骗取9名高考学生家长80余万元。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所声称的能够通过各种方式帮助被害人子女进入国内或国外高校就读的办事能力是虚假的。各被害人因对刘某所虚构的办事能力陷入错误认识而交付钱款,但刘某并未将钱款用于被害人所托事项。在明知其受托事项无法办理的情况下,面对被害人长时间、多次的质疑、追问和催要钱款,刘某仍编造种种借口予以拖延。在案发前,刘某拒不退还相关款项,这表明其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刘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
被告人刘某向被害人所声称的可通过各种方式帮助被害人子女进入国内或国外高校就读的办事能力系其虚构,各被害人因对刘某所虚构的办事能力陷入错误认识而交付钱款,刘某也并未将钱款用于被害人所托事项。刘某在明知其受托事项无法办理的情况下,面对被害人长时间、多次的质疑、追问和催要钱款,仍编造种种借口予以拖延,在案发前拒不退还相关款项,足见其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目的,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
一审法院判决刘某犯有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以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同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刘某不服此判决,随后提出上诉。经过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警方提醒:警惕志愿填报中的“套路”骗局。
正值高考报志愿期间,警方提醒大家警惕4种骗局:1提前查分骗局。请注意,查询分数时应认准官方网站,不要点击来历不明的链接;
①提前查分骗局。查询分数请认准官方网站,不要点击来历不明的链接;
2填报志愿指导骗局。在官方网站上查询资料是填报志愿的最佳途径,对于收费的指导要保持警惕。
3补录名额诈骗。正规招生录取过程中不会收取任何附加费用,任何收取“保证金”“录取费”“指标费”的招生指标都是诈骗行为;
4补助金骗局。如果收到来自高校、教育、财政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信息,考生和家长应主动与当地教育部门联系以求证。
高考期间,
既要金榜题名,又要名列前茅。
既要金榜题名,也要明辨是非。
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请谨慎防范,谨防上当受骗。
来源:“中国青年报”微信公众号。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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