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和老年人口规模扩大,如何让“银发族”不仅能够依靠和养育,还能享受高品质的养老服务,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话题。在此背景下,养老服务信托应运而生。
一般而言,养老服务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管理财产并处分,或为受益人提供全面的养老服务。在养老服务信托中,信托公司通常与养老服务机构、康养机构等合作,发挥信托账户财产独立、风险隔离、灵活支付的优势,为受益人提供养老消费权益和个性化分配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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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养老服务信托的发展历程。
养老信托是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一项重要成果。201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正式颁布,该意见明确支持信托公司开发养老型信托金融产品,以促进养老普惠金融的发展。同年6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第三支柱政策文件。该文件提出,拟考虑采取账户制,并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养老保险、基金、信托等金融产品都可以成为第三支柱产品。2020年11月,原银保监会关于政协提案的答复意见提出,将争取尽快出台养老信托有关税收政策,以推动养老信托的发展。2021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该通知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老年人特点的支付、储蓄、理财、信托、保险、公募基金等养老金融产品,并研究完善金融等配套政策支持。
养老服务信托是一种特殊的信托,它专注于提供养老服务。从类型上看,养老服务信托可以分为单一养老服务信托和综合养老服务信托。单一养老服务信托主要以养老消费信托形式,为委托人提供养老社区入住权、康养机构养老服务等单一服务;而综合养老服务信托则为委托人提供包括养老社区入住、高端医疗、子女教育、殡葬、财富传承等一系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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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养老信托制度。
养老服务信托在一些海外国家地区已经发展得相对成熟。例如,在日本,一些养老服务信托是由委托人在生前设立的,信托财产在委托人活着的时候作为年金的补充性收入被用来支付委托人的生活开支。当委托人去世后,信托财产则用来支付丧葬费用和遗属的生活费用。这种信托不仅成为了委托人在活着的时候通过投资规划来实现财富保值增值的手段,还成为了委托人去世后遗产分配的一种代用方式。与遗嘱相比,这种信托具有财产由专业机构保管和分配、公示性强、分配流程完善的优点。3
此外,为满足老年人对资产保全和增值的需求,日本某些银行推出了长期低风险的信托产品,并提供财产管理、继承办理、遗嘱执行、遗产处理等服务,使老年人能够安享晚年。这类养老服务信托在法律上没有投资门槛限制,这也是其普及化的原因之一。
首先,我们需要完善养老信托制度的立法。尽管养老服务信托在实践中已经出现,但目前还没有关于养老服务信托的相对详细的法律规范,这使得养老服务信托无法得到法律上的认可和规范。
其次,我们应当进一步提高受托人服务的质量。我们应当坚持“受托人”的原则,加快回归本源。与其他养老信托相比,养老服务信托更注重服务。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我们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委托人”的门槛,以便让更多老年人能够享受到养老服务信托。
最后,我们应当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信托的社会影响力。这是因为社会公众对养老信托的认知和信任程度是其做出选择的前提条件。作为养老信托的一种,养老服务信托要想获得公众认可,就必须加强宣传,让公众更加了解这项服务。
1孙国栋.完善政策支持,推动养老信托健康有序发展[J].中国银行业,2023,No.110(02):33-35.
2胡萍.信托公司应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养老信托业务[N].金融时报,2022-11-21(008).DOI:10.28460/n.cnki.njrsb.2022.006508.
3肖冬雪.金融信托在康养产业发展中的应用[J].城市开发,2022,No.628(08):36-37.
4范华.通过养老信托构建养老金融服务新生态[J].银行家,2021,No.241(02):108-110+7.
【摘要】
1.本文由上海埃孚欧律师事务所的施莉珏律师撰写,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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