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共有24个城中村。
撤村并居。
全部完成。
6月26日,莲都区人民政府发布了一份文件,名为《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岩泉街道、紫金街道、白云街道撤村建(并)居方案的批复》(莲政函〔2023〕32号)。这标志着莲都区本轮24个城中村撤村建(并)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那么,什么是撤村建(并)居呢?
为什么要撤村并居呢?
让我们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地理与制度相结合,将农村纳入城市范畴。
“撤村建(并)居”指的是撤销村委会建制,组建新的社区居委会或并入现有社区居委会,实行社区居委会建制。这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大力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了理顺城乡管理体制,优化城乡布局,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让城中村居民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不仅要从地理上将乡村纳入城市,更要从制度上将乡村纳入城市。这样,“撤村建(并)居”就成为了必要。“撤村建(并)居”意味着原来的村庄被纳入城市规划区,将迎来巨大的发展机遇,对城市发展也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莲都如何进行撤村建(并)居?
撤村并居的呢?
让我们继续往下看。
“经社并行(融合)”
莲都区在城中村改造中采用了“经社并行(融合)”模式。对于符合撤村条件的城中村,村委会将被撤销,相关管理职能将并入城中村现所在城市社区居委会。原村党组织将纳入社区党委管理。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将保持不变,但社员待遇将得到维持。如果具备单独成立社区的条件,也可以在撤村后单独设立社区居委会。对于所撤城中村干部,其在本届内的待遇将保持不变。对于符合专职社工条件的村干部,将进行定向考核并吸收。城中村基础设施维护将由建设部门接手负责。
让我们和小编一起回顾一下。
城中村撤村建居工作
推进过程的改进。
推进过程的改进。
2022年5月,工作正式启动。
在2022年5月,莲都区委区政府决定启动城中村撤村建(并)居工作。为了借鉴省内外发达地区的经验,并结合莲都区自身的实际情况,决定采用“经社并行(融合)”模式进行此次撤村建(并)居工作。
2022年11月,莲都区印发了实施方案,开始实施撤村建(并)居工作。
在2022年11月,莲都区两办联合发布了《莲都区关于开展撤村建(并)居工作的实施方案》(莲委办发〔2022〕33号)。该计划将分两批完成市区24个城中村的撤村建(并)居工作。
2022年12月,我们正式启动了实施撤村建(并)居工作。
在2022年12月1日,莲都举行了全区动员大会,标志着撤村建(并)居工作的正式启动。
在2023年1月,第一批10个村将完成撤村建(并)居工作。
在2023年1月,莲都区完成了第一批10个村的撤村建居工作。这些村庄包括丽华村、水南村、丽南村、城南村、丽光村、社后村、关下村、厦河村、新建村和城东村。
在2023年6月,莲都完成了第二批14个村的撤村建(并)居。
在2023年6月,莲都区完成了第二批14个村的撤村建居工作。这些村庄包括具凉塘村、青林村、长岗背村、九里村、岩泉村、后甫村、天宁寺村、黄泥丼村、河村村、大众村、古城村、海潮村、城北村和城西村。
下一步,莲都区将继续努力,做好撤村建(并)居后半篇文章工作。我们将加快已撤村更好地融入社区,帮助村民完成从村民到市民的身份转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