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全面推广保函、优化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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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供应链金融智库。

近期,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联合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我们全面推进降成本工作,同时也要突出重点。我们既要制定制度性安排,也要采取阶段性措施。我们既要降低显性成本,也要降低隐性成本。我们还要把降本减负与转型升级结合起来,以确保各项降成本举措落地见效,有效提振市场信心。

通知要求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完善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深化地方征信平台建设,提升征信机构服务能力,扩大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覆盖面,提高征信供给质量和效率。推动信用评级机构提高评级质量和服务水平,发挥揭示信用风险、辅助市场定价、提高市场效率等作用。持续优化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功能。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低融资担保成本。

通知要求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全面推广保函(保险),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同时,要完善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推进CA数字证书跨区域兼容互认,不断拓展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广度和深度。

通知要求加强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清理力度。深入贯彻《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推动建立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长效机制,加强拖欠投诉的受理和处理,提高全流程工作效率。对于拖欠金额大、拖欠时间久、多次投诉的问题线索,应重点督促,以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

全文如下: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了一份关于做好2023年降低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3〕645号)。

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对经营主体纾困支持力度,推动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针对性,2023年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将重点组织落实好8个方面22项任务。

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对经营主体纾困支持力度,推动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针对性,2023年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将重点组织落实好8个方面22项任务。

一、总体要求(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推进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支持经营主体纾困发展,助力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我们坚持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坚持制度性安排与阶段性措施相结合,坚持降低显性成本与降低隐性成本相结合,坚持降本减负与转型升级相结合,确保各项降成本举措落地见效,有力有效提振市场信心。

二、提高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性和针对性

(一)完善税费优惠政策:在2023年底前,对月销售额低于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于适用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其应税销售收入将减按1%征收增值税;对于生产和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将分别实施5%和10%的增值税加计抵减。在2024年底前,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此外,还将继续实施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和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政策,直至2027年底。

(二)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支持。实施税收、首台(套)保险补偿等支持政策,促进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针对科技创新、重点产业链等领域,出台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

(三)开展针对企业的收费治理常态化工作。建立并完善企业收费监管的长效机制,及时修订相关制度,使企业收费治理逐步走上法治化、常态化的轨道。重点关注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公用事业、金融等领域的收费问题,持续开展针对企业违规收费的整治工作。同时,继续引导行业协会和商会积极减免、降低和取消困难企业的收费,特别是中小微企业。

三、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

(四)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我们应当稳健地实施货币政策,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同时,我们要保持广义货币M2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并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五)通过持续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的效能,以及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的重要作用,我们致力于推动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六)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滴灌。充分利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继续增加小微企业的首贷、续贷和信用贷。加快建立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长效机制,继续开展小微、民营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的投放力度,并加强对创新型、科技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七)我们将持续优化金融服务。我们将完善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深化地方征信平台建设,提高征信机构服务能力,扩大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覆盖面,提高征信供给质量和效率。我们还将推动信用评级机构提升评级质量和服务水平,发挥揭示信用风险、辅助市场定价、提高市场效率等积极作用。此外,我们将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低融资担保成本。

(八)支持中小微企业降低汇率避险成本。加强政府、银行和企业之间的协作,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的支持力度。推动银行优化外汇衍生品管理和服务,通过专项授信、数据增信、线上服务和产品创新等方式,降低企业避险保值成本。

四、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九)我们应当努力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我们应当认真执行公平竞争审查督查,以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性。此外,我们还将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反垄断执法力度。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稳步扩大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并深入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工作。此外,我们还将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并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

(十)我们将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我们将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大“证照分离”改革的推进力度,促进市场准入准营退出便利化。我们将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制度,以优化各类经营主体的发展环境。

(十一)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积极推动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修订,完善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交易规则,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消除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和外地企业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全面推广保函(保险),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完善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推进CA数字证书跨区域兼容互认,不断拓展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广度和深度,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五、减轻企业人工成本的压力

(十二)我们将继续阶段性降低部分社会保险费率。同时,我们将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该政策的实施期限将延长至2024年底。

(十三)延续实施部分稳岗政策。对于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我们将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十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我们将开展大规模的职业技能培训,并共建共享一批公共实训基地。同时,我们将继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对于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如果他们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他们可以按照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六、降低企业用地的原材料成本。

(十五)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我们将修改完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并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模式,以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我们将继续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落实工业用地配置政策,并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以切实降低企业前期投入。

(十六)加强原材料和初级产品的供应,稳定价格。确保能源和重要原材料的供应稳定,同时继续实行煤炭零关税政策。增强国内资源的生产保障能力,加强重要能源和矿产资源的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完善矿业权出让收益征管政策。加强原材料产需对接,促进产业链上下游衔接联动。加强市场监管,强化预期引导,促进大宗商品市场平稳运行。

七、促进物流提质增效,降低成本

(十七)我们将致力于完善现代物流体系。为此,我们将加强国家物流枢纽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的布局建设,以提高现代物流的规模化、网络化、组织化和集约化发展水平。

(十八)通过调整优化运输结构,深入实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推动跨运输方式一体化融合。同时,深入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加快研究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此外,我们还将提升铁水联运发展水平,推动2023年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同比增长15%左右。

(十九)我们将继续执行公路通行费的相关政策,并深化高速公路的差异化收费。同时,我们将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的“绿色通道”政策。

八、提高企业资金的周转速度。

(二十)加强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工作力度。深入贯彻《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推动建立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长效机制。加强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提高全流程工作效率。对于拖欠金额大、拖欠时间久、多次投诉的问题线索,我们将重点督促解决,以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

激励企业内部挖掘潜能。

(二十一)引导企业加强全过程成本控制和精细化管理。鼓励企业优化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市场营销等全过程成本控制,积极推进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加快工业互联网的融合应用,增强柔性生产和市场需求适配能力,促进产销协同和供需匹配。

(二十二)支持企业转型升级,降低成本。加大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支持力度,继续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加快科技成果、专利技术等的转化运用和产业化。

各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降成本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加强会商,密切跟踪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扎实推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同时,加强降成本政策宣传,让企业了解并用好各项优惠政策。深入开展企业成本调查研究,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建议,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此外,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将继续加强对好经验、好做法的梳理,并做好宣传和推广。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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