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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原阳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我们根据《义务教育法》,遵循《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3〕137号)的规定,并参照《2023年新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新教基〔2023〕70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方案。
我们的指导思想是:
秉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双减”工作要求,遵循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坚持“五育”并举,促进全县义务教育实现优质均衡发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02
01制定目标
坚持“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
0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学校招生均通过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我们将全面实施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03
坚持“面向全体”的原则,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和其他特殊人群子女能够接受义务教育。同时,我们坚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招生对象:
1.招收年龄在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2.我们严禁招收已经注册过小学学籍的儿童,也不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
1.我们将招收2023年六年级学籍的毕业生。
2.严禁招收已注册初中学籍的学生,以及六年级以下学籍的学生。
04善于利用时间。
各学校应严格遵守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以及规定的招生时间、招生方式,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杜绝违规招生行为。
01制定目标
「公办学校」
公办学校招生遵循“划片招生、分类入学”的原则。
在乡(镇、街道)中心学校的指导下,农村学校按照其办学规模和本乡(镇、街道)划定的招生范围,开展招生报名工作。适龄学生可直接报名入学。
城区学校(位于环线内的原兴街道和阳和街道的初中和小学,以及局属初中和小学)根据适龄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监护人”)的房产和户籍情况,分为学区生和调配生两类进行招生。
1.学区生:根据学校招生范围进行入学。
(1)房户一致:适龄生与监护人拥有原阳县城区住房(100%产权),且户籍与住房地址一致。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明。
①房屋所有权证明;
2城区户口簿(适龄生和监护人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3《学籍基本信息表》(初中入学所需);
4其他相关凭证。
(2)随祖父母生活:适龄生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并共同生活。若监护人在原阳县城区无自有房产,则需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若随外祖父母生活,则适龄生的监护人必须为独生女。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明。
①房屋所有权证明;
2城区户口簿(适龄生和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且从出生起即落户)。
3《学籍基本信息表》(初中入学所需);
4其他相关凭证。
2.调剂生:根据指定学校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
(1)房户不一致:适龄生及监护人具有原阳县城区住房(100%产权),城区常住户籍和城区住房地址不一致。
(2)有房无户:适龄生和监护人拥有原阳县城区的住房,但没有城区常住户籍。
上述两类学生应根据适龄生监护人房产所在小区(社区)对应的学校进行登记。如果空余学位满足登记人数,则直接安排到学区学校入学。如果空余学位少于登记人数,则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在电脑派位后,被派中的学生将安排到学区学校入学。而未被派中的学生则可能在城区学校调配入学。如果城区学校调配入学的学校数达到2所以上,则需要进行二次电脑派位。
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明;
①房屋所有权证明;
2户口簿(适龄生和监护人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3《学籍基本信息表》(初中入学所需);
4其他相关凭证。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在原阳县城区务工(经商)并居住的非原阳(含平原示范区)户籍人员的随迁子女。
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居住凭证(包括居住证和住房凭证)。
①居住凭证(居住证和住房凭证);
2户籍凭证(适龄儿童和监护人户籍证明,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3务工凭证(包括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凭证),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如果监护人是个体工商户)。
4《学籍基本信息表》(初中入学所需)。
(4)引进人才随迁子女: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子女需按照《原阳县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暂行办法》要求安排入学。
(5)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上级规定要求安排入学。 请问您对这个修改是否满意?
3.招生材料说明。
(1)房产说明:
作为入学依据,需要提供相应的房产证明。监护人需要提供商品房的证明材料。
<1>商品房
1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查询证明(报名、登记前15日内的查询有效)。
2小产权房:
小区商品房包括以下几部分:1购房合同,2购房发票,3合作医疗缴费凭证,4失地养老保险凭证。
社区自建房需提供以下材料:1土地证,2房屋所有权(确权)证书,3合作医疗缴费凭证。
如果您购买的房产属于a或b类,那么您需要提供以下文件:1房屋买卖协议(交易期限截止到2023年7月10日),2房屋交易付款时的银行流水清单。
c.村庄自建房需提供以下材料:1监护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房屋所有权(确权)证书,3粮食直补银行流水清单,4合作医疗缴费凭证。
不作为入学依据的房产包括:商业房产、非纯居住性质房产、交易后未过户的房产、未交付的房产、租赁他人的房产以及不具备基本生活居住条件的房产等。
(2)户籍相关说明。
1.城区投亲靠友落户的户口,不作为城区入学的依据。
<2>对于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他们可以跟随法定抚养人入学。
<3>请注意,户口迁移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0日。
(3)其他相关说明。
<1>报名确认后,学校将留存学生入学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便进行进一步核查。
<2>严格控制城区学校招收“两无”(无城区自有住房、无城区常住户口)适龄生和择校生(未按招生范围入校的学区生、未按调配学校入校的调配生)就读。在城区初中就读的“两无”学生及择校生,在完成三年基础教育后,将不能享受普通高中招生“分配生”政策。
<3>若因监护人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而导致适龄生无法正常入学,监护人将承担责任。
02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民办学校招生遵循“规范招生、学生自愿”的原则。
请严格遵守上级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要求。禁止学校以考试、面试、面谈、简历材料等形式为依据选择生源。
当您选择民办学校时,您的监护人应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如果学生被录取了,他们不能放弃。如果这样做,我们将根据招生政策进行处理。
招生时间安排如下:
01制定目标
初中招生简章
1.公办初中的意思是?
8月4日至6日。
学区生需前往房产对应的学校进行报名,而学校则会在招生平台上上传报名学生的信息。
调配生需前往县教育体育局指定地点进行登记。
8月9日至11日。
学校将组织入户家访,核实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家长将收到原因告知书,并退回报名资料。学生信息将上报。
县教育、公安、房管等部门将对报名证件进行复验。
8月12日,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获得批准。
经过县教育体育局的复核,审核合格的学区生将获得录取通知书。
8月14日,县教育体育局将对审核合格的学区生进行复核。
县教体局根据各公办初中学位空余情况,直接分配或电脑派位分配调配生。
8月15日,组织调配生进行报到。
学校将组织调配生报到,并通过招生平台上传报到学生的信息资料。
8月16日,学校上报了招生花名册。
学校提交了招生花名册。
8月18日至20日。
学校正在处理招生过程中产生的遗留问题。
2.民办初中的简称为民办初中。
8月1日至2日。
监护人需携带户口本和《学籍基本信息表》,前往选报的民办初中进行报名。学校将按照要求在招生平台上录入报名学生的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8月4日,完成网上报名。
对于报名人数未达到学校招生计划的学生,我们将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的政策。学校将组织学生进行报到注册。
如果报名人数超过了学校的招生计划,那么将实行“电脑派位,派中录取”的政策。学校将组织已经派中的学生进行报到注册。
严禁学校以劝退或其他方式拒绝录取被电脑派位的学生。
8月5日。
未被派遣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学校或县教育体育局指定的公办学校进行报名。
8月5日。
学校在招生平台上上传了报到学生的信息资料,并上报了招生花名册。
02
「小学招生简章」
1.公办小学。
8月19日至21日。
学区生需前往房产对应的学校进行报名,而学校则会在招生平台上上传报名学生的信息。
调配生需前往县教育体育局指定地点进行登记。
8月23日至24日。
学校将组织入户家访,核实不属于本学区的学生。家长将收到原因说明,报名资料将退回并上报学生信息。
县教育、公安、房管等部门将对报名证件进行复验。
8月25日。
经过县教育体育局的复核,审核合格的学区生将获得录取通知书。
8月26日,县教育体育局将对审核合格的学区生进行复核。
县教体局根据各公办小学的空余学位情况,直接分配或通过电脑派位进行调配生分配。
8月27日,组织了一次重要活动。
学校将组织调配生报到,并通过招生平台上传报到学生的信息资料。
8月28日,学校上报了招生花名册。
学校提交了招生花名册。
8月29日至30日。
学校正在处理招生过程中产生的遗留问题。
2.民办小学。
8月15日至23日。
如果您要求孩子到民办小学就读,那么您需要携带户口簿直接到学校报名。请注意,各学校会按照报名计划报满截止。
在8月26日之前。
学校在招生平台上上传了报名学生的信息资料。
06
(一)明确主体责任,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到位。
原阳县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进行宏观指导,各学校具体实施。学校是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做好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困难适龄生等特殊群体的义务教育工作。认真落实县政府的《原阳县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形成控辍保学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教育关爱与帮扶,确保义务教育有保障。
我们应当做好残疾适龄生的分类安置工作,确保他们不会失学或辍学。对于轻度残疾的适龄生,可以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入学;对于中、重度残疾的适龄生,可以安排到原阳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无法到学校就读的残疾适龄生,我们可以由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或县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
(二)完善招生服务体系,畅通监督渠道。
各学校将采取分片错时的报名方式,以避免家长长时间排队报名。在招生期间,学校将公布招生咨询和举报电话,并选派熟悉招生政策的教师负责招生咨询工作。他们将解答或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并接受群众投诉和监督。
(三)严格遵守招生程序,规范信息采集工作。
各学校应严格遵守县教育体育局审核的招生计划,统一安排招生时间,不得无序、无计划招生。民办初中应严格按照网上报名规定,不得提前圈定生源或收取费用。
学生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完成。采集的信息应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家长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不得通过各类App或小程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严禁采集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
(四)实施均衡编班,确保学籍管理到位。
学校应按照“两随机”的原则进行编班,确保学生之间随机均衡分配,任课老师之间均衡搭配,班级随机抽取。严禁任何学校开设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或使用平板电脑。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小学一年级应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以帮助幼儿更好地适应小学生活。任何小学、幼儿园或培训机构不得开设或变相开设学前班,也不得开设小学班。
各学校需在8月31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小学一年级新生学籍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转接工作。各小学不得出现毕业生学籍未接续到初中现象。学籍管理需严格遵守“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人籍不一致、学籍造假等现象。
(五)强化招生纪律,严格执纪问责。
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教育部提出的“十项严禁”要求。县教育体育局和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将组织开展招生专项巡查工作,及时纠正并严肃查处招生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起始年级的班额应控制在50人以内。如果因学区内学生过多而出现大班额,需向县教育体育局报批,但不得出现55人以上的超大班额。
对于在招生过程中造成不良影响或违规的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约谈、全县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公办学校将取消本年度所有评先、晋级资格,违规招录的学生将不予注册学籍并分流。对于学校工作人员在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严肃处理。民办学校将取消今年招生资格,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咨询电话:7287355,举报电话:7288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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